规范贸易流程

贸发部:黄善霞

 

 

  贸易发展部2013年的上半年,总的出口额比2012年同期增长26%。 能有这么高的增长率,最主要得益于第一季度出口有100%的增长,希望这样迅猛的增长势头能一直保持到下半年。

  而随着国家对出口贸易的不断规范,为了能够在下半年取得更辉煌业绩,近来,我们部门相应地对以下几个出口贸易中,比较容易出错的环节, 做出了明确的操作要求:

  产品的海关编码归类:出口货物首先要做好对应产品的海关编码归类, 对于产品归类模糊不明确的, 最好向相关部门申请做产品的预归类,以明确海关编码。绝对不能为了避免法定商检,或者为了得到更高的退税,而使用不正确的海关编码冲关,以避免导致出现以下两种情况: 一, 轻则被海关行政处罚,二, 重则被转到辑私科处理。

  对于需要法定商检的产品,必须由真实的自产企业提供有效的,正确的资料申办商检。严禁代办商检的违法行为,这里可以简单解释为:A厂为实际供货商,但是商检由B厂办理。

  至于报关单,必须参照规范申报目录中, 对各个要素的要求进行填报。而对应的装箱单,不管是整单总的重量,还是单个产品的分别重量,都必须如实申报,海关允许的实际重量和申报重量之间的浮动范围控制在3%以内。

  而用来退税的增值税发票,品名、数量、计量单位等必须与报关单完全一致。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迟于报关单申报日期的,必须由供货企业提供签名盖公章的有效送货单或者出仓单,且送货单或者出仓单上的日期必须早于报关单的申请日期。否则不予以申报退税。